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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15-05-04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梁晶晶)“早都听说法院要把立案审查改成立案登记,立案登记到底是个啥?”“立案登记就是从今年5月1日起,当事人拿着诉状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都应当进行登记立案,目的就是要保护群众的诉讼权利!”活动现场喀什中院立案庭法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介绍说。

  4月30日,喀什中院在喀什市西域广场开展了立案登记制改革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中,立案庭法官通过发放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单、立案登记制解读、诉讼便民手册、疑难问题解答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内容,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向前来进行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100人次。

  通过宣传和普及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关事项,让人民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司法改革工作,确保立案登记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也为即将实施的立案登记制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据悉,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根据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范围是: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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