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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家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7-05-25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家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家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家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宋家传,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家传在担任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区长、中共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区委书记、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案件办理、人大代表资格选任以及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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