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院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纪律教育年”活动集中理论培训班
中国法院新闻讯(庞拜田)2016年5月19日至5月24日,昌吉州中院分三批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集中理论培训,三批共培训121人。
这次培训采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谈体会方式进行,分别由15名党支部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第一至第七部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第八部分至第十六部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部分至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
通过原文学习党章,温故而知新,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权利义务,树立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学习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化了对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
昌吉州中院第六党支部书记、执行庭庭长耿德忠在讨论交流时讲到,这次培训提高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认识,明确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尺,强化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定了做好司法工作的信心。
这次培训,院党组成员、专委、调研员等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培训,全程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培训纪律,为大家带了好头,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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